湖南省卫生村申报考核评审制度
时间: 2014-01-26
一、责任单位 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责任人 责任人为省爱卫办主任负责下的分管副主任。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申报考核依据 (一)《湖南省卫生村标准》 (二)《湖南省卫生村考核命名管理办法》 四、考核对象 开展了卫生村创建活动并具备基本条件的湖南省内的行政村。 五、必备条件 (一)必须是获得“市级卫生村”一年以上的行政村; (二)自来水及卫生厕所普及率应达到90%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达到65%以上。 六、申报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可向县市区爱卫会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及创建省级卫生村工作方案。 (二)经县市区爱卫办初评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省级卫生村申报审批表》,签署推荐意见后,将相关材料及表格上报市州爱卫办。 七、考核与命名 (一)市州爱卫办对县市区爱卫办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市区推荐的省级卫生村进行现场考核验收。完成考核验收后,汇总辖区内卫生村创建工作的有关资料(包括卫生村申请报告、审批表、考核记分表等),上报到省爱卫办。 (二)省爱卫办根据市州的考核结果和资料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对考核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村,报请省爱卫会批准,于每年第三季度统一授予“湖南省卫生村”荣誉称号。 八、后期管理 (一)各县市区爱卫办每两个年度对辖区内的省级卫生村进行一次检查,指导其做好巩固和发展工作,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州爱卫办。 (二)市州爱卫办每5年组织对辖区内的省级卫生村进行一次全面复查,复查情况和结果写出文字小结上报省爱卫办。省爱卫办结合各类爱卫工作相关检查,对部分省级卫生村进行抽查。复查或抽查时如发现其卫生管理明显滑坡,不符合省级卫生村标准要求的,报请省爱卫会取消其“湖南省卫生村”荣誉称号。 九、廉政风险点 1、申报单位不具备条件或县市区爱卫办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2、市州爱卫办考核验收把关不严。 十、防范措施 1、市州爱卫办加强对县市区申报材料的初审,并严格按照标准对卫生村进行考核验收。 2、省爱卫办加强对市州爱卫办推荐材料的认真审核(按规定必须上报审批表及考核记分表等相关资料),并对申报的卫生村进行抽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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