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间:2018-11-15 10:35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8号建议的答复
欧阳德群代表:
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打通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建议》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结合相关单位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和细化落实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和措施
2012年,我省在4.4万个村卫生室启动实施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各级财政部门采取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一般诊疗费和定额补助等措施,不断加大对村卫生室的补助,努力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2017年,我省村医年人均补助超过2万元。2015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湘办发〔2015〕38号),该文件从多个方面对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措施:一是支持村卫生室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根据省发改委统计,2009年新医改以来中央立项批复我省村卫生室建设9764家,按照平均每家5万元的标准下达补助资金4.9亿元。从2017年起,中央不再立项支持,中央财政也不再安排补助资金。经报省政府研究同意,2018-2020年,省财政拿出3.5亿元,拟对全省51个贫困地区7000个村卫生室开展标准化建设。二是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指导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地方政府可采取设立专项基金、纳入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减轻乡村医生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面临的执业风险。四是加强村医队伍建设。针对未设置卫生室的“空白村”以及边远地区乡村医生严重老龄化的地区,实施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免费定向培养。培养对象毕业后,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由省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对考试合格人员发放《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全部回本村为当地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今年我省拟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着力抓好乡村医生服务体系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关于建立和完善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积极探索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您在建议中关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的相关建议非常重要,也是大部分乡村医生的诉求。近年来,我省在上述工作中想了很多办法,也着力在政策上、制度上逐步建立完善。2014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老年乡村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02号),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根据其任职年限分三档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其中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60元,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90元,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120元,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5:5比例分担。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三档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省财政每年投入7840万元。该项政策对于解决我省乡村医生队伍年龄老化、岗位价值认同问题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鉴于目前我省老年乡村医生给予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仍然偏低,我委正在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力争在现有标准上再作适当提高。您提出的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纳入城镇职工管理体制,使用“乡聘村用”,养老金缴纳采取“财政补一点,村医交一点,卫生院出一点”的建议事项,我们十分赞同。我委将就此事项进行全面调查研究,积极对接相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机制。
三、关于逐步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分担机制
关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问题,我委历年来高度重视,积极鼓励地方推行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降低乡村医生的医疗风险。目前,我省已有不少县市区推行了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如浏阳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平安保险公司为浏阳市医疗机构医疗风险的承保单位,各村卫生室按400元/年和800元/年的标准为乡村医生购买了医疗责任险。郴州市资兴市财政安排10万元为全市村卫生室提供医疗风险互助铺底资金。长沙市望城区出台了《长沙市望城区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和《长沙市望城区基层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医患纠纷调处机制,由区财政安排医调中心50万元工作经费,并纳入常年预算,保障医调中心的正常运转。同时,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专项经费用于设立医疗机构风险金,风险金以财政投入为主、医疗机构共同出资,作为专项储备基金专款专用。永兴县政府将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局专项补助19万元,按照500元/家的标准统一为全县所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364家村卫生室购买医疗责任保险。这些探索性的做法,我委在全省相关会议上进行了重点推介,供各地借鉴和学习。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在乡村医生执业风险保障上出台具体政策措施。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培训,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
从2009年深化医改以来,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包括村医在内的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我省于2013年启动了乡村医生本土化人才培养,目的是培养一批符合条件、志愿扎根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卫生室服务的年轻乡村医生,以实现乡村医生的新老交替和能力提升。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该项目得到了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以及部分市县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目前已完成5届招生工作,共招收和培养4928人(省财政出资培养1500人,地方财政、自筹、社会慈善等出资培养3428人),2013级首届毕业学员284名和2014级毕业学员493名已顺利毕业并回到村卫生室岗位,培养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该项目计划截止时间是2017年底,考虑到我省“空白村”和乡村医生老龄化问题依然突出,拟将此项目顺延三年至2020年,仅招收市县财政和少数慈善资金资助学员。省级财政将从今年起、连续三年,在全省51个贫困县计划免费培养3000名本地化基层医疗机构(主要是指乡镇卫生院)大专人才。
另外,今年我省还将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培计划开展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卫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医学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慢性病、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基本政策等内容培训。目前,我省正在开展围绕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重点调研,拟出台具体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基层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再次感谢您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5月21日
联系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
联系电话:0731-84822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