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4-08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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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2024-07-01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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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24年度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卫函〔2024〕117号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和联系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战略,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卫人发〔2022〕9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我省范围内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从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医学技术、护理学、科研、教学等工作的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卫生健康相关科研人员。
二、入选名额
择优选拔不超过10名医学学科领军人才、50名医学学科带头人、100名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一个层级人才。
三、申报条件
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各层级人才按《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所列资格条件申报。
四、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人在湖南卫生人才官网(www.hnwsrc.com)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系统快捷入口进入,选择2024年度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评审活动,在线填报《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书》,在系统内相应模块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出具单位审核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在评审系统内提交主管部门。
(二)推荐方式及要求。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重点审核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经专家评议、公示后,各推荐单位登录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报省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办公室。
医疗卫生机构由所在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择优推荐;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附属医疗卫生机构由其所在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汇总择优推荐;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由省卫生健康委人才工作办公室汇总择优推荐。
五、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7月31日17:30前寄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寄出时间为准)。
六、其他事项
1.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是全面加强我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尽快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卫生健康人才积极申报、应报尽报,并为申报对象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各地各单位要对标所列各级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坚持分类评价选拔,贯彻“破四唯”“立新标”有关要求,突出临床新技术能力、诊治疑难危重症能力、解决罕见病能力、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医学发展实际贡献。对在医学相关专业领域作出开创性贡献并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人员,申报医学学科领军人才时,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
2.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要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材料与信息真实有效。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及附件,不得弄虚作假。申报材料必须对照上述条件要求,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申报。凡申报手续不全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对弄虚作假、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等违反科研诚信的行为,按照科研诚信有关规定处理。
3.坚持不逆向申报和同层次不重复申报原则。已入选国家重要人才计划(在外省入选后全职引进来湘的除外),已入选芙蓉计划省高层次人才引进项目、湖南省“三尖”创新人才(不含“荷尖”人才项目)、芙蓉学者、芙蓉教学名师、省科学技术协会“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不含“小荷”科技人才项目)、湖南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省级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已获得湖南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荷尖”人才、“小荷”科技人才项目的对象,可以申报医学学科领军人才和医学学科带头人,不得申报医学学科青年骨干人才。
4.未入选芙蓉计划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详见附件)。
七、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0731—84822047
省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731—84822242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0731—85133385
邮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综合楼511室,邮编:410008,电话:0731-84822242
附件: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有关说明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6月27日
抄送:中南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师范大学、邵阳学院、
湘南学院、湖南医药学院、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附件
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有关说明
一、2024年度全省拟纳入不超过500名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包括200名临床科研、150名中医药、150名公共卫生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
二、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医德高尚;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或教学科研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团队意识和创新能力强;身体健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及以上学位(中医药类可放宽至本科学历),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纳入需至少符合下列6项条件中的2项:
1.获省部级科技奖及以上奖励,或湖南医学科技奖、湖南预防医学科技奖、湖南中医药科技奖、湖南省医学教育科技创新奖三等奖以上。
2.近5年主持过厅(局、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3.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医学期刊上发表与本人研究领域或临床实践相关论著2篇以上。
4.近5年省市级医疗新技术项目获奖的主要完成人。
5.参与省级以上重点专科(学科)或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团队核心成员。或担任省医学会(省医师协会)、省预防医学会、省中医药学会、省康复医学会、省药学会、省护理学会、省中西医结合学会、省医学教育科技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
6.在重大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且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奖励。
三、为加大对优秀青年博士后的支持,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在站全职博士后可直接纳入医学学科青年骨干培育对象,临床医学、应用型放宽至32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人需为2023年9月1日以后进站或2024年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拟进站的人员在主管部门推荐时需已办理进站手续。
湖南省卫生健康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doc